招聘65人50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公开招聘涉及大兴区卫健委所属6家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招聘6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其中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须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及以后出生)。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5日上午9:00至1月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请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前,应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有关步骤和提示,认真阅读报名协议,如实、规范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完整、清晰上传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时一般需应聘人员上传以下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应聘人员可以结合实际提前进行准备: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校期间主修课程目录。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方向证明。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等)。
6.应聘人员诚信声明(见附件2)。
(二)网上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提交的个人信息、相关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状态。未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请于2026年1月12日上午9:00-下午17:00,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见附件1)。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除《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需从报名系统中打印并手写签名外,其余材料同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开展《专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26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公告为准,公告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发布。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2.面试
面试由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面试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可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面试及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安排及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因考生未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服务期不少于8年。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2.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其他应取消聘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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