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区委党校发展需要,现发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招聘范围为不限,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仅限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仅限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相关人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需及时与区委党校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区委党校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岗位要求进行报名、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21日下午17:00,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党校邮箱。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以下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并在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见附件2),交扫描件;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扫描件;
5.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支部开具)扫描件;
6.如有科研成果(最高学历阶段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本人主持或参与的市级以上项目),需提供文件资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至区委党校邮箱bangongshi301304@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区委党校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初审结果。
(三)试讲
1.考试安排:区委党校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试讲题目、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
2.成绩查询:试讲结束后,考生可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试讲成绩。
(四)资格复审
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以试讲合格人数为准。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考生主动放弃或者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试讲成绩时一并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招聘岗位按照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试讲、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考生放弃等情况,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通过等情况,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如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如遇突发情况,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杨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10-6910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