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7个岗位
根据《中央民族歌舞团编制外用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通过歌舞乐等艺术形式充分展现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创造灿烂多彩的中华文化的国家级专业院团。
中央民族歌舞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增进共同性和融的理念,常年深入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采风、慰问演出,创作了一大批集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雅俗共赏相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多次参加党和国家重大文化和外事活动并且赴国外、港澳台演出;为宣传弘扬中华文化、树立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被誉为“永不凋谢的民族艺术之花”。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7个,分别为:声乐演员、舞蹈演员、指挥、灯光师、音响师、舞台机械操作、艺术培训合作开发等(详见附件)。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热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执业资格。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或硕士研究生毕业满5年的,或本科毕业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舞蹈演员岗位年龄不超过28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九)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
2.报名方式:只接收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上传并发送至招聘邮箱(zymzgwtzp@163.com)。邮件标题:报考岗位+姓名。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附件2:中央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格式,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页面旋转至便于阅览的方向)。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本人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在初试开考前经研究减少招聘人数或者按照实际报考人数考试,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初试前在中央民族歌舞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复试(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人员。未到达比例的且已开考的,达到合格线人员全部进入复试(面试)。考试评分均为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1.声乐演员
初试:(1)专业能力展示,钢琴现场伴奏演唱,钢琴伴奏自带。(曲目2首,其中1首少数民族特色曲目);(2)视唱,现场抽题。
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合格线为80分。
2.舞蹈演员
初试:(1)古典舞或芭蕾基本功训练;(2)跳转翻个人展示1分钟。着装要求:素颜,软鞋;男着紧身背心芭裤,女着体操服白色大袜。
复试:(1)剧目或民族民间舞段表演2分钟以内(自带服装,音乐自备);(2)模仿。
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
3.指挥
初试: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时提交本人指挥演出视频至指定邮箱,由考评组评审确定面试入围者。视频要求:(1)指挥民族管弦乐队作品2首,时长15–20分钟;(2)画面清晰,能清楚看到报考者面部和指挥动作,声音要清楚;(3)不得进行图像、音频等方面的艺术美化编辑;(4)同期录音,声像同步;(5)视频中不得出现报考人员姓名等个人信息资料的字母、布景等。保证视频质量,因视频质量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如视频较大,请发送有效的“百度网盘链接”文档至指定邮箱,勿设有效期。
复试:(1)现场指挥民乐团排练、演奏一首室内乐作品,时间30分钟以内;(2)现场问答。指挥总谱复试前可登录官网查看下载。
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
4.灯光师
初试:(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实操能力测试。两项考试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笔试50%+实操50%。
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合格线为60分。
5.音响师
初试:(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实操能力测试。两项考试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笔试50%+实操50%。
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合格线为60分。
6.舞台机械操作
初试:(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实操能力测试。两项考试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笔试50%+实操50%。
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合格线为60分。
7.艺术培训合作开发
初试: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时提交本人近2年合作开发且完成的艺术培训项目材料(PDF扫描件),由考评组评审确定面试入围者。项目材料包括:合作对象证明材料、学员规模、培训项目开班式和结业式图片材料、资金收益状况、社会影响等。
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最终成绩排名递补。最终成绩构成如下:
声乐演员、灯光师、音响师、舞台机械操作、艺术培训合作开发等岗位,最终成绩=初试50%+面试50%。
指挥、舞蹈演员等岗位,最终成绩=复试成绩。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与岗位关联的排演补贴等。
(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
(三)享受工会福利。
(四)京外人员按规定安排集体宿舍。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的,或考试过程中作弊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查看中央民族歌舞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因通讯不畅、未及时查看信息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中央民族歌舞团对公开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公告未尽事宜可详询,联系电话:010-57052320。
中央民族歌舞公开招聘工作由团纪委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10-5705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