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设置招聘岗位5个,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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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5年非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03
招聘条件
需同时满足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基本条件如下所述。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操作常规,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质较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户口要求
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在校期间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和补考记录。
04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步骤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心理筛查与考察、公示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住院楼四层东侧人事处(顺义区健盛街1号院);
3.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下载链接:
https://kdocs.cn/l/cphLLES4usOh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都要复印);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已取得的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7)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考查考生临床思维能力、操作能力等专业素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常用基本技术的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心理筛查与考察人选。
总成绩在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官方平台发布。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心理筛查与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生进入体检、心理筛查与考察环节。如遇录用岗位数内最后一个指标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需加考专业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心理筛查与考察工作,出现体检、心理筛查与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心理筛查与考察人员。体检统一到顺义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项,考生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筛查统一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或北京回龙观医院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心理筛查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05
其他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
(四)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月1日。如:应届毕业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06
其他说明
1.每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且须符合自己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报名材料须和本人报名岗位所需材料一致。
2.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入职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3.本次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工作人员将通过报名时考生所留电话号码进行联系,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为落实回避政策,如与我院职工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的应聘者,报名时务必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