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大兴区财政局委托北京兴宾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临时辅助用工2名,均为行政技能辅助岗。
二、岗位职责
行政技能辅助人员主要负责机关部分科室事务辅助工作。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财政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7.具有敬业奉献、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人际交往、协调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
9.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5年7月2日9:00至7月4日18:00期间,填写《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无误后将报名表、资格复审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jrjk@bjdx.gov.cn。
2.网上初审。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回复确认;初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补充材料,再次提交初审申请。
3.资格复审。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7日至7月8日(9:00-17:00)本人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6号(北京农商银行旁201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复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6)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小程序“北京警务”可线上办理)。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六、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核算,根据计划录用人数,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的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8129658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