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
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京外生源毕业生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京内生源毕业生为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管理岗1名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单位外事计划申报、手续办理;承担单位收发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类别及等级:管理七级及以下。
3.生源要求:京内生源。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5.专业要求:
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1301艺术学理论,1204公共管理,0101哲学。
6.岗位其他要求: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较强的对外联络、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公文写作水平,熟悉文化艺术管理,了解行政事务管理流程,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监督处监督管理岗1名
1.岗位职责:主要开展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现场监督;撰写项目监督文书报告等材料;协助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内审,协助跟进单位法律事务,确保所涉业务合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类别及等级:管理七级及以下。
3.生源要求:京外生源。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5.专业要求:
0301法学,0351法律,0354知识产权,0501中国语言文学,1301艺术学理论,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3戏剧与影视学,1304美术学,1305设计学。
6.岗位其他要求:了解党和国家在文化艺术领域相关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tour。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及条件,按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本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笔试。将以邮件或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开考,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自行组织开展。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知识、认知能力和专业水平。笔试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自行组织开展。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个人修养、语言表达、逻辑分析与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的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方式为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仅接受网络报名,有意者请真实、完整填报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联系方式须为本人国内手机号。本人国内手机号、电子邮箱将作为后续通知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并妥善保管,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收到考试通知的,不予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在读证明(或学生证)、成绩单、学信网学历认证等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人已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5.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三)本次招聘考生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为保障系统使用效果,建议使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85166913吕老师,010-85166501朱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仅处理系统问题。
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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