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
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6名(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4月,是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下,由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批准的中国中医科学院下属的社会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
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的科研服务宗旨是:开展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目标定位是以“中医药标准化”为核心,以“中医药文化传承”为平台,以“临床评价与再评价”和“转化医学”为方法手段,努力做好临床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医心理学、养生保健学、中医预防医学等学科建设,推动中医临床研究与基础医学研究的相互转化和利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从事中医药临床基础技术标准研究,中医诊疗规范研究,中医临床评价研究,中医临床药理研究,中药疗效评价研究,中医预防康复医学基础研究,中医药临床医学基础研究,中医药临床医学研究及相关咨询,博士后培养等相关学术交流与培训。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挂靠单位、ISO/TC249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医药分会挂靠单位、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上市后中药再评价专业委员会、中国中医药信息研究会临床研究分会挂靠单位,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挂靠单位并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设有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原则上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上学期间未缴纳过社保。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备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应聘登记表》(附件1)《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能更改格式,并将身份证、成绩单、资格证书等PDF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邮箱Ljsrszp@163.com(统一以压缩包形式进行上传),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校+生源地”。
每人仅可申报1个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考试。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或报请中国中医科学院批准后开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逻辑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笔试后择期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性考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考察人选。各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行。入围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将在我单位官网(http://www.tcmid.cn)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须按我单位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党组织征求意见、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经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官网(http://www.tcmid.cn)对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4093279。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我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三)我单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93209
邮箱:Ljsrszp@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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