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根据工作需要,北京金融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
4.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专业不做限定);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条件;
7.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和具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材料:
1.《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5.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在校证明);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姓名+报考法院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报考法院指定邮箱。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限报1个法院,同时报考多个法院的,资格初审不通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接受调剂的,限报1个调剂意向法院。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jrfyzhzb@sina.com)日期为准。
招聘详细信息及相关材料可以登录“北京法院网”(https://bjgy.bjcourt.gov.cn)或扫描“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查看、下载。
咨询电话:010-61306179/6130621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30-11:30,下午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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