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国家开放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新型高等学校,旨在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高国民素质,致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协同创新,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互通助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岗位名称
工程技术岗(1人)
(二)岗位职责
负责学校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招投标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土建类相关专业。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具有10年以上造价管理工作经验。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5.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应聘人员将应聘登记表(模版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等资质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版发送至ouczhaopin@vip.sina.com,以“姓名+手机号码+工程技术岗”格式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阶段。
3.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及安排将通过短信和邮件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本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得参加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或隐瞒相关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此岗位招聘人员来校后不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国家开放大学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010-5751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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