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1个岗位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夏都妫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一)岗位名称: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编外合同制人员),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性工作。
(二)岗位数量:共计招聘12人。具体工作部门和招聘人数为:
1.大榆树镇市场监管所1人;
2.四海镇市场监管所2人;
3.旧县镇市场监管所1人;
4.张山营镇市场监管所1人;
5.千家店镇市场监管所1人;
6.井庄镇市场监管所1人;
7.大庄科乡市场监管所1人;
8.珍珠泉乡市场监管所1人;
9.刘斌堡乡市场监管所1人;
10.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市场监管所1人;
11.八达岭长城景区市场监管所1人。
二、岗位职责
接受食品、药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协助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工作;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为当地群众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收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在现场协助执法人员进行记录、拍照、摄像,抽检采样,清点、搬运扣押物品;完成市场监管所和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具有延庆区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至2006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6.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名下有营业执照人员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9.入职后不允许存有其他兼职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8:30—11: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庆区东外大街70号)一楼1010房间。
3.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打印后手写签字确认。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另附同底版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
(2)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本人页及本人变动页;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一份。
(二)笔试
1.笔试由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0日9:00—10:30,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于8:50前签到领取桌牌号码。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庆区东外大街70号)五楼5003房间(大会议室)。
4.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office办公软件应用、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延庆国际一流的生态文明示范区相关知识。
5.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2024年12月13日前将通过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成绩发布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将通过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聘用、解聘及薪资待遇
所有被聘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一)用工形式、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与北京夏都妫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管理,依据报考的工作岗位到市场监管所开展工作。薪资待遇执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缴纳五险一金。
(二)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补录。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招聘工作,招聘公告由北京延庆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发布,面试公告、聘用公示均通过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安排,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此公告有效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6910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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