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斋堂镇拟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务派遣岗)1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18至45周岁(1979年11月12日至2006年11月11日出生),且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待业青年、家庭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城市协管员工作需要;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斋堂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考人员需携带材料如下: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2.获奖情况证明、家庭困难人员低保证明、复退人员复退证明;
3.以上所有原件各交复印件1份,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两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背面写清姓名)。
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精神病史记录的证明材料。
(二)审查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到斋堂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报名。招聘秉持择优录用原则,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及家属。
对招录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录环节发现招录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招录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招录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当天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以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的,取消后续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予以公告。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如出现放弃资格或审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岗前培训
由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5日。参训人员应遵守培训工作纪律,对于不服从培训安排,违反纪律的,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上岗工作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斋堂镇安排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
(二)工资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后月薪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随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调整。
2.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假、节假日休息。
(三)安排上岗
斋堂镇将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城市协管员上岗工作。
五、工作职责
城市协管员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要求由业务科室制定。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可在斋堂镇政府公示栏查询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
2.从人员报名到招录工作结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招录人员本人负责。
3.招录人员应按照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招录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15日
报名地点:斋堂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69816647
斋堂镇政府党群工作办公室69816647
斋堂镇便民服务中心6981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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