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招聘管理岗,诚挚邀请优秀青年人才加入北京中医药大学。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6个:学校将按大类岗位统一组织开展招聘,再根据工作需要,将新录用人员统一分配至各有关二级单位,从事学校相关党政管理工作。
以上招聘岗位的其他相关招聘要求等招聘详情见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后续招聘岗位将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动态更新,请及时关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
5.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均为2025年),须为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7.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国(境)外完成学业,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派遣要求,且报名截止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或学位,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硕士不超过27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应聘者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非本校教职工,且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10.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11.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1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
4.学校审定
5.体检、考察
6.公示
7.办理入职手续
四、招聘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9日。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学校将适时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招聘程序的应聘者,未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不另作通知通告。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接收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须认真阅读招聘网公告中发布的《应聘须知》后再进行注册,在逐项完整地填写完成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并应聘岗位。已应聘我校第一批招聘岗位者,不得重复应聘此次岗位。
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原则上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附件材料上传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六、其他说明
1.如遇国家、上级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且与本次招聘要求不符的,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2.管理岗按岗位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择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将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情况统筹、择优解决事业编制岗位拟录非京籍博士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北京户口,最终进京户口审批按上级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拟聘人员应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第一时间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实验技术岗、其他专技岗招聘启事》、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应聘须知》《补充公告》等内容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10-53911048
邮箱:bucmzhaopin@bucm.edu.cn
(二)系统技术支持
招聘网站使用有关问题请联系系统工程师。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503020738
邮箱:likt@hjsof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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