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个岗位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o.1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6.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7.引进岗位限: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0202应用经济学、0808电气工程、0814土木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
8.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有失信记录,受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不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
6.曾作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7.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No.2引进岗位流程及待遇
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政策待遇
此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如下待遇:
(一)入编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待遇。
(二)岗位管理。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服务保障。享受“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才服务卡”明确的有关待遇。
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报名(2024年11月4日10:00—12月10日18:00)。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应聘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49083316@qq.com。
①近期蓝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电子版;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中);
④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电子版,学信网学历备案登记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个人简历电子版;
⑥其他专业业绩材料;
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电子版,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应聘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需提供:
1.近期蓝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
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纸质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登记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个人简历。
6.其他专业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州直2号楼2楼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83办公室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现场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考核面试问题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
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被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及政审合格并确定为拟引进人员,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No.3
监督及其它要求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应聘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对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09-231830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909-231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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