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劲松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9人,主要从事基层一线协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3.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1979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加班需求;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等情况;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人员,可参与报名。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劲松街道城市协管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员需下载《劲松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17:00前将《报名表》投送至报名邮箱jsjddqb@163.com,完成报名(11月1日17:00后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六、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必须由本人办理。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需在相应位置本人签字);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
(6)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7)其他相关证明及材料。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考试及后续环节。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分批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规定的试用期。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谢老师
咨询电话:010-8773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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