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昌平区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京昌办字[2020]2号)《昌平区协管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协管联席办发[2020]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兴寿镇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综合治安岗(原专职安全员)1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北京市户籍人口;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4.年龄:18-45周岁(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龄核算时间1979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15日出生的人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并使用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7.身心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热爱城市协管员工作,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工作岗位调配,踏实肯干、敢于吃苦。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兴寿镇人民政府三楼305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8:30-11:30,14:00-17: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兴寿镇公开招录城市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份,将附件下载后,内容需进行填写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本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北京警务”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报考人员提交彩印纸质版证明一张,并现场查看小程序内无犯罪记录证明情况(证明时间段为报考人员出生至今)。
(6)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14:00-16:00(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兴寿镇人民政府后楼多功能厅
2.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成绩通过及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排名,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满足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果报考考生分数相同,并同处于及格分数线以上,则同分数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比例为1:3。
4.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
(四)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镇党委批准,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指定的劳务派遣企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预计于2025年1月入职。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党群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六)薪酬待遇及聘用方式
城市协管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拟聘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到兴寿镇工作。合同期限原则上每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按昌平区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岗位不提供住宿。综合治安岗薪资待遇:税前工资约510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的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招考通知,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及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照招考步骤参加招考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将由兴寿镇党群工作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案,一律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1721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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