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个岗位
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承担大兴行政区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为进一步提升大兴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大兴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面向全国适龄青年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负担大兴区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此次招聘由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
(二)招聘人数:灭火救援岗位10人、驾驶员岗位4人,共14人(驾驶员岗位报名人数较少时,名额可用于灭火救援岗位)。(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18:00至2024年10月18日18:00(报名人数比例达到5:1时将自动停止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4、无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系统内辞退(辞职)记录。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无不适宜高强度体技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间盘突出、骨骼、韧带撕裂等),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6、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7、灭火救援岗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驾驶员岗位:需持有准驾B2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实际驾龄及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8、本人或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9)法律及职业相关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具有摄影摄像、视频编辑制作、财会专业等特殊专业技能者,有相应资格证书,有从业经历者优先。
10、退役军人优先。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月休不少于8天,24小时驻勤。遇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休息。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大兴辖区内各消防救援站工作。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福利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2、每年享受一次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
3、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二)工资薪金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每月不低于5000元,转正后年收入约9-12万元(税后收入),工资薪资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增档。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根据招录要求通过小程序扫码报名的方式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
(二)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会以小程序内通知的方式提示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初审不合格者不与本人反馈。
(三)现场核验按照通知时间本人携带材料到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现场核验。具体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1张;(确保清晰);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彩色2张(必须带照片,报名表必须采用电脑填写再打印,照片必须扫描到报名表上或自行贴到报名表上);3、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4、户口本主页、户主页、本人页彩色复印件1份;5、毕业证复印件一张,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6、退伍证彩色复印件1张;7、有B2以上驾驶证彩色复印件1张;8、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犯罪证明原件或扫描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本人信息填写全);9、持有效期三个月内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10、以上复印件确保清晰,务必使用彩色复印件;11、现场核验地点: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四)考核完毕一般在考核完毕后,通过小程序或微信群内通知的形式通知是否录用情况,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到指定位置领取被装、入队参加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培训。
六、考核流程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心理测试、体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50%)+体技能测试(50%)构成应试者的综合成绩,对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或总分低于60分,技能测试、面试分数分别低于60分,体检和心理测试判定“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一)资格复核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面试、体技能和心理测试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凡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二)体技能测试组织对进入体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待测试结果出具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标准详见招录公告)
1.体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标准详见附表。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心理测试、体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技能测试主要针对报考驾驶岗位的人员进行驾驶技术及应变能力的测试,测试实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
(三)现场面试
1.通过了解报名人员入职动机、交流状态和身体协调性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面试工作由大兴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
2.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将由工作人员进行电话通知)需提交一个月内的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原件,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六)政治审查通过以上考核测试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人员聘用
1、成绩核算。灭火救援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执勤车辆驾驶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25%)+技能成绩(25%)+面试成绩(50%)。2、聘用。根据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3、岗前培训。政府合同制消防员上岗前,由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为期3个月封闭式集中培训(第一个为全封闭无假期),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4、签订合同。由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工作分配。合同签订后,由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区范围统筹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件的,以及在体技能考核、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2、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要求的合格条件,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腰肢和半月板损伤的、有精神类疾病或有精神类疾病史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公司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本单位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正规网站进行发布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5、报名人员上交的非证件原件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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