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为持续深化市管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遵循企业发展规律的市场化招聘机制,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投身开封建功立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人岗适配原则。
(三)公开择优原则。
二、招聘企业
(一)开封市教育体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8亿元,为开封市管骨干企业。公司以发展壮大开封教育、体育事业为功能定位,以打造业务覆盖全国的标杆化科教集团为目标,构建涵盖教育体育相关产业投资运营、教育体育装备经营、文化教育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赛事咨询服务等业务板块,助力开封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开封国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岗共2人,详见下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1 |
开封市教育体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项目投融资与财务管理方向) |
1 |
2 |
开封国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项目投融资与财务管理方向) |
1 |
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等详见附件1《开封市公开招聘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能忠实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现代企业组织运作模式,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与经验;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具备较强的企业发展规划设计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市场认可、公认度较高的任职经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6.应聘人员是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证明;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承诺在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正式聘用后放弃原有身份;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与招聘企业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4.《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等。
六、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企业的职位。
(二)有关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2025年9月1日。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具备。
(四)“学历学位”“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日常管理。招聘人员正式任职后,按照《开封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开封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聘任管理。此次招聘的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由市政府国资委选拔、组织任命、市政府国资委管理,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任期为三年,初次聘任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三)薪酬待遇。对标同行业、同规模、同职位、同业绩的市场人员薪酬价位,根据承担工作任务及履职表现,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封市政府国资委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邢老师0371-55611094。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