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1人28个岗位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医疗队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经研究,决定为惠济区第二人民医院(古荥镇卫生院)、花园口镇卫生院、新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兴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单位实施人才引进。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由惠济区人民医院具体实施。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人事、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人才引进数量
本次共计划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1名。(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1)。
四、引进人才资格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性。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
2、报名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四)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五)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惠济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hjqrmyy1958)、官网(http://www.hjqrmy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请登录http://hn.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3597进行报名。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请上传至报名系统,附件为jpg图片格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8时至9月30日18时
报名咨询电话:0371-56183036、56183008
联系人:张老师青老师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0日18时,结果会在报名系统显示,请考生及时关注。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统一组织笔试(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技术知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带本人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碳素笔,根据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文件规定,报考“特岗全科医生”、“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成绩计算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的分数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体检
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惠济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hjqrmyy1958)、官网(http://www.hjqrmyy.com)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待遇保障
(一)特岗全科医生:
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其他相关政策详见《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
(二)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
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其他相关政策详见《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
六、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应聘者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证准确无误和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及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惠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56183008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规财科咨询电话:0371-63639120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3639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