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拟从鲁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文字综合类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范围
(一)选调岗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信访局、县妇联、县督查事务中心等9个单位部门共计划选调20人。各单位部门具体选调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鲁山县2025年第二批部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全县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中财政全供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及公文写作能力。
2.参加工作满2年(2023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参加工作介绍信为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及学历要求详见《鲁山县2025年第二批部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3.符合所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6.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方式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7.受过刑事处罚的;
8.报名人员不得存在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情形,包括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
9.其他不符合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鲁山县2025年第二批部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鲁山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鲁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顺城路与健康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鲁山县委组织部院内1楼106房间)。
3.报名要求:按照发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用U盘拷贝,照片应清晰可见,保持1寸照片比例,命名为身份证号,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4)参加工作介绍信、最后一次调资表(复印件一份,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鲁山县2025年第二批部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6)单位党组织出具财政全供、在编在岗、干部(公务员)身份、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事项: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岗位计划取消的,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准考证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材料分析和申论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由鲁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察、审计、信访、人行等部门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审查等,拟选调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1:1.5的比例时,按照实际通过审查人数进行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工作照常进行,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3.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评委现场进行评分,面试结束后宣布成绩,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如同一岗位面试考场为1个以上,则面试结束后宣布原始成绩,最终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考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人员,不到所报考单位报到工作的,退回原工作单位,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选聘、选调、选拔考试。
五、确定选调人选及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经研究通过的,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确定为选调对象。如产生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六、调动和待遇
1.确定选调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2.选调人员不改变原身份。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3.选调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鲁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选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鲁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ls.gov.cn)、鲁山党建微信公众号为此次选调工作的工作网站,有关选调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方案由鲁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方案未尽事宜,由鲁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375—7653298、7233869
监督举报电话:0375—5612380
附件:
1.《鲁山县2025年第二批部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鲁山县2025年第二批部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鲁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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