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
新郑市新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一所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公立性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也是新郑市紧密型公立医疗共同体成员单位。承载着辖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医养结合服务工作。
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河南省新郑市仓城路155号,占地15亩,建有综合楼、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楼等,建筑面积5460平方米。卫生服务中心下设2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47家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
卫生服务中心分设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服务部和行政后勤服务四大部门。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有口腔CT摄影设备、DR数字成像机、彩超机、经颅多普勒、自动分析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利普刀、中药自动煎药机以及自动中药熏蒸床、微波治疗机、中频电疗机、关节康复治疗仪、自动牵引床、口腔综合治疗椅等多种大型设备,并配有急救专用车辆。
在卫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先后荣获了“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达标机构”、“河南省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单位”、“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先进集体”、“郑州市卫生先进单位”、“郑州市老年友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郑州市园林单位”、“郑州市示范中医馆”、“新郑市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新郑市文明单位”、“新郑市中医工作先进位”、“新郑市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新郑市新华路街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功单位”等荣誉。
现招聘如下岗位:
一、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6.符合招聘有关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联系我们
报名时间:8月25日起至8月31日下午17:00。
联系电话:0371-62690256。
联系地址:院内东侧公共卫生楼二楼人事科。
扫码添加微信(备注应聘岗位及姓名),发送电子版简历及其相关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要求为相同或者相关专业;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卫生服务中心将择期组织面试,具体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注意查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