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5人2个岗位
为增强全县火灾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及驾驶员共55名,其中:33名专职消防员,22名驾驶员(驾照B2级),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马帅
副组长:海鸥
成员:纪委监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教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领导,各乡镇分管消防工作副乡长。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6.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5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期间出生)的高中(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90年6月1日之后出生);
7.性别要求:男性
8.身高要求:身高165cm以上。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3.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4.不符合岗位招聘对象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优先录用
1.退役消防员、军人及在其它地市有过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现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计划招聘专职消防员及驾驶员共55名,其中33名专职消防员,22名驾驶员(驾照B2级)(具体人员分配待定)。水坡镇、大桥乡、永兴镇、小陈乡、蔡庄镇、庄头镇、南曹乡、朱曲镇、张市镇、门楼任乡、十八里乡各5名。设置队长、副队长、驾驶员、战斗员四种岗位。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各乡镇消防专职队工作。
(一)队长、副队长岗位职责
负责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加强装备器材的管理维护,严格队员教育管理,督促提高业务技能,带领全体人员完成上级赋予的灭火救援及防火宣传检查等任务。队长不在位时,副队长履行队长职责。
(二)战斗员岗位职责
接受队长、副队长的领导,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接受队长、副队长的领导,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检查等工作。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30日;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4.报名地址
尉氏县工业路与福星大道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尉氏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队务部。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二)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四项。体检、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任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成绩为1分-15分,体能测试总成绩最高40分(任意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体能测试,考试期间县卫健委派一辆救护车辆现场应急急救保障,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卫健委负责)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交流沟通能力。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3.成绩评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成绩评定方式,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进行岗位排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县卫健委及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5.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核。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县公安局及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6.公示。根据招录对象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名单,并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和分配后其他情况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补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签订,补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通知。
六、岗前培训及录用
(一)岗前培训
新录用人员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录用
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1.全程参加尉氏县2025年度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资格初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治审核的人员,根据最终培训考核成绩择优等额录用。
2.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整个招录环节均采取淘汰机制。
七、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专职消防队员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统一管理。队站日常业务培训指导、战备拉动、出警调度、队站日常内部秩序正规和安全管理、辖区防火检查等任务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轮班休息,保证7人在位。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按规定执行。
(二)按照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岗贴相结合的方式,由县财政每月拨付县消防救援大队发放。基本工资按照2025年尉氏县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发放。绩效工资1000元(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每月量化考评后依规发放,考评内容包括日常业务培训比武、战备拉动和出警调度等工作情况)。岗位补贴根据不同岗位发放(队长400元、副队长300元、驾驶员(B2驾照以上)700元、队员200元)。六险一金由县财政拨付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购买。
八、岗位分配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培训结果,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分配,对于拒不服从调配的依规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有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此次招聘由乡镇政府专职队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培训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培训、报名、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和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核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应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时间通知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五)专职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业务理论、体技能考核及综合考评。合同期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
(六)未尽事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1573787188913419760147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实名举报投诉电话:0371-27988119(工作日9:0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