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1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兰考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
引进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详见最新的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共3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兰考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现役军人、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兰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nkao.gov.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兰考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0日。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发送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到邮箱lkxrcb@163.com。
提交材料:
(1)《兰考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提供word版和签字扫描版两个版本);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须是近日期、可验证的);
(3)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4)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手印);
(5)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兰考县范围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河南省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岗位的,同时提交高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先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及引进工作全过程必须一致。
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电话”。
2.资格审查
自报名结束后15日内完成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必须保证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人数。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报名渠道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未按时重新报考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考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的形式在兰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nkao.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资格确认。报考人员还可通过拨打电话(0371-26980669)咨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
1.考试资格确认
进入考试的应试者,应在考试前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资格确认。考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拟引进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主动放弃考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工作人员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确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资格确认期间,因应试者放弃考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考试人数与相应岗位拟引进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不再核减相应岗位拟引进人数。
应试者通过考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应试者须按照《考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
本次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类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类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技类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因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引进人数,致使该岗位考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试小组使用同一套考试题本的所有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参与平均分计算),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河南省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根据体检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河南省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岗位的,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试者个人支付。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兰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nkao.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拟聘用的,由兰考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为兰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nkao.gov.cn),“兰考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三)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考生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五)严格公开引进纪律,全程接受社会及兰考县纪委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371-26980669
监督电话:0371-26980109
本次引进公告由中共兰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