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现委托新乡市锦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护士6名。
二、岗位报名条件
(一)护理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并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疾病或岗位职业禁忌疾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ronglaowu@sina.com;
2、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所需上传附件材料:
(1)《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与报名岗位相关的职称证书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护士考试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面试当天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③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与报名岗位相关的职称证书原件;⑤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⑥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2、按照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面试内容为抽签答题作为聘用依据,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政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作人员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四)考察及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其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按面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非在编人员),不具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5000元/月;
(三)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新乡市锦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地址:新乡市锦蓉劳务派遭有限公司
手机号码:13569822275
电话号码:0373-30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