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人社〔2024〕58号)文件精神,经市招才引智组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lysfy.cn/)和公众微信号(漯河医专三附院)发布,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官网为本次医院招聘工作的指定官方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17:3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通过医院官网或关注“漯河医专三附院”公众微信号,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应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注明目前就读院校、学历层次、学制、所学专业、学习方式、就读年级等);
④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按要求扫描合并后,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yzsfyrsk@163.com(“医专三附院人事科”首字母)。邮件及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历+专业(方向)。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的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携带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期限内的工作时间直接到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面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进入考核面试环节。面试时间由医院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到医院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医院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2112218(正常工作时间接听)
监督电话:0395-2112736(正常工作时间接听)
联系人:韩老师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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