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融媒体中心选调工作人员5人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8:30-2024年11月29日 17:00
报名地点
鄢陵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人社局北楼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融媒体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闻宣传和媒体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事业全供编制人员中公开选调宣传方面专业人才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宣传工作一线。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解决融媒体中心急需用人问题。
二、选调计划及范围
本次选调计划从全县全供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学校、医疗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宣传专业人才5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 45岁(197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以档案专审认定年龄为准)及以下,热爱宣传工作、喜欢摄影、写作等方面的优秀人才且有从事宣传工作经历的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选调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档案造假,基本信息不实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服务期未满人员;
9.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11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鄢陵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人社局北楼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鄢陵县融媒体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表格可从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A4纸正反两面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④本人档案存放地点(管档单位)的年龄证明:⑤单位编制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如暂不能提供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的须由本人写出承诺,待体检结束后提供给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其他事项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报名人数达不到2:1者,需核减相应的拟选调人数;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本场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仍不能提供学历认证相关材料、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查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到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进行走访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考察对象的能力素质等是否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组织考察过程中出现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备案手续
选调人员通过组织考察,人员名单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提交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并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融媒体中心分别备案。
九、待遇及管理
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编制调整手续。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按原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转入单位要加强对转岗人员的监管,年度考核结果由转入单位考核并报原用人单位上报审核备案。对不服从分配、工作不称职的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其退回,取消选调待遇。
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编制调整手续。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按原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转入单位要加强对转岗人员的监管,年度考核结果由转入单位考核并报原用人单位上报审核备案。对不服从分配、工作不称职的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其退回,取消选调待遇。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发布信息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选调,鄢陵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以上公告内容由鄢陵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4-716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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