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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事业单位招考

发布日期:2023-09-28阅读: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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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阳市“663青年人才工程”的意见》(信政办〔2018〕62号)精神,为加快我市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在信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入选“信阳英才计划”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为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政府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参与选拔。已确定为享受信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内、省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相关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过或参与我市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业绩条件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5年还应在专业研究领域或专业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省科技奖励)或河南省创新争先奖;


(2)中国专利金奖的完成人;


(3)获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前4名)或2项二等奖(前3名)、2项三等奖(第1完成人),获厅级奖项的参照上述市级奖项执行;


(4)参与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


(5)主持完成市级科技攻关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6)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


(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含1项,前3名)以上。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国家、省科技奖励;


(2)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


(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4)获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前3名)或2项二等奖(前2名),获厅级奖项的参照上述市级奖项执行;


(5)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1篇以上,或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6)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2项或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等次(主持人)2项,获厅级奖项的参照上述市级奖项执行。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国家、省科技奖励或河南省创新争先奖;


(2)获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前7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2项三等奖(第1完成人),获厅级奖项的参照上述市级奖项执行;


(3)参与完成的项目获国内、省内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


(4)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1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5)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6)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主要完成人(前3名);


(7)在医药、兽药、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行业主持或参与(前5名)研制的新产品取得准入许可;


(8)国家审(鉴)定动植物新品种或1个以上省审(鉴)定植物新品种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9)以独著或第1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以第1作者被SCI收录1篇以上的论文。


4.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疾病预防控制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中成绩突出,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医师奖等卫生行业国家级学术、技术奖励,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医学科技奖或河南省创新争先奖;


(2)获白求恩奖章或南丁格尔奖;


(3)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要完成人(前5名);


(4)获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2项三等奖(前2名),获厅级奖项的参照上述市级奖项执行;


(5)国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带头人;


(6)担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继承人;


(7)河南省名中医、信阳市名中医获得者;


(8)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主要完成人;


(9)经省级卫生部门鉴定,取得重大发现或发明,填补国际、国内、省内空白;


(10)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的论文。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教研、科研成果奖或河南省创新争先奖,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


(2)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3)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前5名);


(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荣获省级优秀教师以上荣誉称号;


(5)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获市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


(6)在优质课评比或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2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7)在有影响的省、部级以上刊物、报纸、学术会议上发表过3篇以上重要论文,出版过有价值的论著者;


(8)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市厅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在比赛前4年内执训满2年,培养训练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教练员:


(1)在省运会上取得金牌;


(2)输送到省队、国家队的优秀运动员获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奖牌或亚运会、全运会前四名;


(3)打破全国纪录或全省纪录并被相关体育组织承认。


7.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获全省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的主创人员;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入选全国或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一批全面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一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反映生活、受到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家,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人才;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领域成绩突出,获市厅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8.在信息、金融、财会、贸易、旅游、法律、现代管理和社会工作等领域,为解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获市厅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9.在产业创新领域,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坚持专业技术工作,带领企业进入全省100强或连续3年在100强中保持同等以上位次及打造行业龙头企业的优秀企业家。


10.其他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人选申报工作。各地、各单位申报的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层单位一般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申报人选。中央、省驻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同一基层单位人选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涉密人员除外)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一)各地、各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优先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县区(局)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申报指标数申报。要充分照顾行业、领域、学科平衡,申报人选不得集中于某一行业、领域、学科。如果没有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可以不推荐。


(三)在组织开展人选申报过程中,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我市主导产业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突出重点,全面覆盖。要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要与本地、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申报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地、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地、本单位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要优先申报长期扎根或服务于贫困、边远地区的专家和非公领域的优秀人才。


(四)此次申报工作通过“信阳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进行,实行无纸化申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指导申报人选正确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申报人选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选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申报资格。本次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今后各项选拔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一)书面材料。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符合申报条件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和廉洁自律证明。综合报告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电子数据。通过“信阳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xy.expert.ghlearning.com/login报送。


(三)报送时间。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3年10月27日前提交。书面材料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430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人才选拔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7676851


电子信箱:xysrsjzjk@126.com


2023年9月27日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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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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