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2个岗位
为加强黑龙江省兴奋剂检查官管理和队伍建设,保证兴奋剂检查依法依规和高质量开展,结合检查官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我中心启动2025年兴奋剂检查官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兴奋剂检查官/血检官。
兴奋剂检查官是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授权的、负责执行样本采集等活动的技术人员,定位于“纯洁体育的服务者、践行者与捍卫者”,秉持“公正无私、诚信干净、严谨专业、标准规范、合作尊重”的价值观,将依法依规、高质量开展兴奋剂检查落实到每一次兴奋剂检查任务中。兴奋剂检查官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兴奋剂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以及《中国兴奋剂管制质量体系管理手册》的规范下开展工作。
请注意:本岗位非事业单位编制、非劳动合同用工。您将在通过审核和培训后执行兴奋剂检查任务。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岗位职责
1.依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等反兴奋剂相关国际标准、国内制度性文件,高质量开展兴奋剂检查样本(尿样、血样、干血点)采集工作;
2.接受黑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指派的检查任务,根据检查任务要求,在黑龙江省范围内不同地点开展样本采集工作;
3.实施样本采集,包括通知运动员接受兴奋剂检查、监督运动员提供样本、指导运动员完成样本分装等;
4.完整、准确填写检查文件;
5.实施样本传送,确保检查样本和检查文件安全、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6.及时报告检查任务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撰写工作报告;
7.完成兴奋剂检查任务的前期和后续工作,包括准备检查物资、布置样本采集场所、核销检查费用、归还检查物资等;
8.血检官负责血液样本采集和与之相关的后续运动员护理工作等;
9.每年承担规定次数的兴奋剂检查任务。
(二)工作时间
能够适应以下时间执行兴奋剂检查任务、参加检查官会议培训和实践活动等:
1.工作日非常规工作时间;
2.法定节假日(包括双休日)。
三、参与培训内容
(一)反兴奋剂工作介绍;
(二)兴奋剂检查基础知识;
(三)通知程序与候检、进出站管理秩序;
(四)样本采集程序(尿样、血样和干血点采集)和检查中的特殊情况;
(五)兴奋剂检查文件填写;
(六)兴奋剂检查工作用语和常见术语。
培训由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派遣讲师授课,具体课程安排以授课时所发培训日程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常住地为黑龙江省;
(二)18周岁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严谨认真、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沟通、抗压、应急处理能力;
(四)血检官应当具备国家认可的采血资质和实践技能;
(五)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检查人员的情形,包括有犯罪记录、兴奋剂违规记录、曾被取消检查人员资格等;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为现役运动员;本人或家庭成员担任现役运动员的辅助人员(包括教练员、体能教练、领队、经纪人、官员、医疗和医护人员)的不得报名;
(七)本人为运动员或体育项目赞助商,媒体记者的不得报名。
(八)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招募:
1.熟练掌握英语或其他第二外语;
2.掌握体育运动项目基本理论知识,体育竞赛规则,医学知识、教职经验者;
3.有一定省级以上体育赛事组织经验者(教练员、裁判员除外)。
五、考核方式
本年度新招募兴奋剂检查人员先由我中心进行初审(12月14日前未收到培训通知即未通过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参加线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通过者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结果另行通知。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兴奋剂检查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于2025年12月12日17:00前将报名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ljsfxfjzx@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洪有,1376604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