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有关规定,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公开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在哈尔滨市域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岗位与数量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2025年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发布公告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511/c01_1089798.shtml
(二)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251/bmzfxxgk_fdzt.shtml?tab=7b69a3d42d83476e810cd8e6b9471583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技能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6.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年龄要求在38周岁(含)及以下(1986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相关要求或与所在单位约定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7.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00至2025年11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登录以下网址进入报名端口: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96
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报名人员需要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后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
(1)《2025年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学信网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4)现任职务职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证明材料;
(5)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编制证明等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报名材料不完整、不及时,造成报名不成功者,责任自负。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必须与选调岗位要求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3)报名人员需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选调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与地点为准。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通知。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岗位相关知识熟悉掌握程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分值为100分。
(3)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本次选调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由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详见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
(3)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加总,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人员,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选调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报考人员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查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选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选调,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依据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照选调岗位予以聘任及兑现相关待遇。
十、工作纪律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选调工作由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43308
0451-86772535
监督电话:0451-86772007
监督举报或政策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