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 需求专业(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职称 | 计划数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生物工程学院 | 教师 | 生物技术专业(微生物发酵)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高级职称 | 1 | 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生物发酵相关工作的企业工作经历,具有微生物实践工作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承担微生物及相关课程教学的能力。 | 急需紧缺岗位;人事代理 |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9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并获相应学位;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招聘岗位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9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月17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dqsyzp@dqnu.edu.cn。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本人签字)。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3)(需相关部门盖章)。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生物工程学院+01+王**+硕士研究生”。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于2025年9月29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该岗位因为急需、短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2.考试方式:面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或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大庆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关待遇。
六、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5.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情形、程序和报告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
6.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7.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