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1个岗位
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切实提升基层工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佳木斯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14人。其中,同江市总工会8人;抚远市总工会3人;汤原县总工会2人;郊区总工会1人。
二、岗位职责
(一)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用好“智慧工会”系统开展工会工作。指导职工之家和工会服务职工阵地建设。
(二)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商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推动和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权益。
(四)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协助政府部门为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转岗安置、社会保障、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职工规划职业发展等;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提高职工生活品质。
(五)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职工心理适应能力,结合实际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
(六)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
(七)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群体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
(八)完成本级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具备《黑龙江省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
4.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6.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从事过党群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前往所报考岗位对应的区县(市)总工会报名,不接受跨岗位所属区域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佳木斯市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考生姓名)。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市总工会复审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试与录用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公布笔试成绩。佳木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注: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2.面试结束后,在佳木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参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总工会组织拟聘用人按规定项目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缺额,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市总工会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会社会工作者不得兼任其他单位职务。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收回所在单位相应聘用名额。
3.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佳木斯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社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关系。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市总工会设立“工会社会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下称“储备库”),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储备库,待聘用单位出现人员缺额时,可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补足。
5.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组成: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和其他。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同江市总工会:同江市大直路中段493号305室
电话:2934985
抚远市总工会:抚远市泰山街210号
电话:2121008
汤原县总工会:汤原县汤原镇振兴路与胜利街交叉口西150米
电话:7635157
郊区总工会:友谊路8号郊区政府2号楼(东厢楼)郊区总工会办公室
电话:18249727262
市总工会咨询电话:0454-8230094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454-8225438
九、其他
1.本招聘公告和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2.不指定招聘机构、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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