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庆市市区常住人口,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按照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2.已参加职工保险、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6.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
四、工作要求
1.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通过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5日16: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并打包压缩上传下列证件原件的扫描件,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填写“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
(2)身份证(正反面)1份。
(3)户口(本人页+首页)或者居住证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6、7页)1份或电子版就业创业证截图。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询访记录表各1份)。
(6)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1份。
(7)本人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个人“投资任职信息”自查截图。
(8)本人通过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查询“公积金账户详情”自查截图。
2、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选拔,同时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六、岗位待遇及管理
1、聘任后,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薪酬为大庆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时间不超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逐年签订,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详情咨询各用人单位
监督举报电话:0459-62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