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0人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发管理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机关事业后勤类公益性岗位、基层便民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四、用人单位开发人数及岗位
(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14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10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三)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四)社会保险事业中心5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4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六)人民法院4人,从事档案整理工作。
(七)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从事保洁、更夫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九)司法局1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十)信访局1人,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十一)统计局1人,从事劳动力调查统计工作。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从事更夫工作。
(十三)职业教育培训中心2人,从事保洁工作。
五、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二)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明水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企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5、被安置过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满和不符合二次安置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明水县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寸近期同版免冠蓝底照片2张,如实填写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并对登记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明水县人民办事中心三楼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4室,咨询电话:0455-6222439。
(三)资格审查:
由明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七、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确定拟开发岗位人员→发布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履行聘用手续
九、聘用管理及岗位待遇
对经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停发各项补贴。各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公益性岗位补贴为1750元/月,并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十、纪律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明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公开招聘的要求及进程。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不知晓公告信息、报名流程等环节,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核覆盖招聘全过程(包括上岗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三)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明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04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单位:明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455-622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