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学校计划引进人才12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7年3月10日以前出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和资格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证明或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办理落编手续前必须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
4.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5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被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邮箱和专场招聘会报名方式进行,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也可到招聘会举办现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岗位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可联系用人单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以用人单位邮箱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手机号”。为确保邮件信息完整准确,报考人员邮件发送后,应及时联系岗位联系人确认邮件接收成功。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以指定邮箱接收到更改后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邮件命名增加修改*次项(标明修改次数)。具体邮箱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拟在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等高校举办校园宣讲会和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能力测评
以面试为主,方式为“无生试讲”,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较多,则视情况加设面谈,面谈排名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谈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如有面谈排名以面谈排名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具体能力测评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考核与体检
各设岗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审报考资格。体检由各设岗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递补原则
如加设面谈,面谈进入面试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
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
3.对引进后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新时代大庆人才振兴20条》享受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安居保障政策。
4.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安家费。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安家费。引进人才在政策享受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聘、调离大庆市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视合同履行情况返还资金,不再享受政策支持。
5.满足以上政策条件且同时符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其他现行同等政策的,可自愿从优选择享受其中之一,不可重复享受。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期间,有考生无法及时开具需要本次考试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签订《考试承诺书》(附件6)。如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仍无法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或不满足报名条件,则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4.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6.本公告由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附件
1.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计划表
2.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
4.报名须知
5.关于学生XX在校期间本专业排名的证明
6.考试承诺书
7.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8.同意报考证明
9.引进范围高校Ⅰ、Ⅱ、Ⅲ名单
10.在庆本科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情况汇总表
11.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中共大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庆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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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庆市2025年度“庆蓝优引社会招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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