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满足学校发展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详见学校官网http://www.qqhrtc.com。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三)》(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0日,即1988年12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技能或专业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学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409016。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一个PDF文件及报名表用“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命名,上传至报名指定邮箱:qszrsc@163.com,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除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外还需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3)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提交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12月30日(含)。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学校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的,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4)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请详见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面试资格。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考生面试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参加心理测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
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专家组成,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考生采取两次抽签方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在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当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黑龙江省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1.考核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
2.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学校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和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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