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七十年的变革与发展,现已发展壮大成为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占地面积37,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8,407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专科特色明显,结构功能齐全,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儿童医疗救治中心、佳木斯市新生儿抢救中心。拥有省东部地区最大的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成立了省东部地区唯一具备资质的产前诊断中心、生殖医学中心。顺利通过了国家实验室ISO15189评审和体外胚胎移植技术评审。目前已成功开展体外胚胎移植技术、妇科恶性肿瘤根治术及腔镜微创治疗,小儿腹腔镜技术以及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等技术。
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疾病综合管理、高危儿监测和早期干预、遗传优生咨询、产前筛查、产后康复、更年期保健等特色保健服务。
一、招聘岗位
药剂师一名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岗位要求
药剂师: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初级(士)证以上;
②药学相关专业可报名;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优先;
③年龄30周岁以下(含1994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热爱工作,相貌端正,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水平、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4、药剂科调剂药师,能够胜任科室值班等日常工作。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七、招聘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及各级学历,执业证、各级职称证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2、材料审核: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考核:从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4、录用:面试考核择优录用人员,经医院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并上岗,录用人员经三个月试用期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人员不予以录用。
对于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录用。
八、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享受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相关手续,其他相关待遇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人事科邮箱:rsk8605812@163.com
人事科联系电话:0454-86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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