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并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工作。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金融、计算机及其他财务相关专业本科起点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工作细致认真。
6.年龄原则上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财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会计核算、资金结算及相关管理工作。
2.负责财务辅助业务。
3.负责财务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在读学生要求自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起1个月以内报到,其他人员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3个月以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
应聘者应于2024年11月6日17:00前登陆http://rszp.hi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要求注册并填写简历、上传材料。
特别说明:
(1)应聘者应确认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预留手机号码将视为应聘者的有效联系方式。
(2)应聘者国(境)外毕业院校名称填写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高校中文名称。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者登录http://rszp.hit.edu.cn个人账号查看。
3.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笔试满分2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根据笔试成绩,以笔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4: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果请应聘者登录http://rszp.hit.edu.cn个人账号查看。
现场确认: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需参加现场确认,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携带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验证个人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面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复试
由计划财务处成立考核小组,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初试复试表现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核
计划财务处组织应聘人员在校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计划财务处通过函调、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计划财务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派遣人选,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人事处对拟录用派遣人选进行准入查询,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师德师风进行复审把关。
6.审批
招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派遣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7.公示
审议通过的派遣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注: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满足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经本人同意可调剂应聘岗位。
六、聘用方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作,工作期间依据派遣公司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未产生合适录用人员的岗位,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视情况另行组织公开招聘予以补充。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程老师0451-87097696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鲁老师0451-8461838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邹老师0451-8641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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