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北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北安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本人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且未与其他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4.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及其他疾病,能适应工作需要。
5.高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五官端正、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工作岗位,做事细致耐心。自愿从事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工作,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有营业执照的;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薪资待遇
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每月1750元。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提供资料:(1)户口本;(2)本人身份证;(3)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4)第三代社保卡;(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咨询电话:0456-6426169(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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