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鸡西市恒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煤矿驻矿监察员招聘公告
经恒山区人民政府同意,鸡西市恒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驻矿监察员20名(仅限男性),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占用机关或事业正式人员编制,上岗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后,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议,视工作表现情况,续聘或解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驻矿监察员
2、招聘人数:2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年龄要求50(含)周岁以下(1974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煤矿相关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鸡西市恒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同时填写《公开招聘驻矿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信用证明
(6)从事煤矿工作经历3年以上证明。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鸡西市恒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三楼办公室(恒山区人民政府对面办公室楼)。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用,考试内容:煤矿基础知识。
六、体检
考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4500元人民币,另有加班费和入井费,加班费和入井费按实际进行发放。
2.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招聘单位:鸡西市恒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联系人:李蛟龙13114678183
王利波158467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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