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5人
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计划
2021年鹤岗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招聘85名专任教师,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申报中学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包含继续教育)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包含继续教育)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具备申报岗位学科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高中思政、地理和数学学科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鹤岗市域内(含两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组织程序
(一)网上报名
待遇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关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事宜
(一)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扫码、查看群通知和登录“中国鹤岗”政府官网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联系电话:0468-312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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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鹤岗市教育系统2021年“社会招聘”岗位需求计划.xls
附件2:鹤岗市教育系统2021年“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