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服务期限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工作职责
(一)为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如合同行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论证;
(三)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和信访案件的处理;
(七)参与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八)参加我委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九)参与我委相关的社会公共事件;
(十)办理委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选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1.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证书,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超过20人,执业十年以上律师超过5人,具备长期履约能力;
2.应具有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3.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和保密教育,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能够指派一名律师(或实习律师)每周坐班不少于2个工作日。
5.有受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工作经历,有丰富的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优先考虑具有以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或者获得省、市律师协会评选的“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具有三年及以上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具有在卫生健康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二)法律顾问
1.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五年以上参与卫生健康领域重要立法、执法或政策制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
3.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乐于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年龄一般在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5.本人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每周坐班不少于2个工作日。
7、年担任政府或企业法律顾问超过5家,业绩突出。优先考虑:曾经担任过或正在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熟悉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法规、具有在卫生健康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报名要求
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请于2021年9月1日前将本所的基本情况以及推荐为我委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个人简历、从业经历介绍、执业资格证明文件、目标薪酬等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联系人:林景峰;联系电话:0451-87257003;邮箱:wsjswfzc@163.com
签订聘用合同、支付费用
经我委最后确定聘请的法律顾问,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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