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考试
长江航运总医院2026年合同制护士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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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5人

报名时间
2025/12/26-2026/01/06 17:30

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公立三级优秀综合医院。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国家二级癫痫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是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技术合作单位,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


医院开放床位1068张,临床医技科室63个。现有职工1200人,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3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市级人才30余人,数百名专家在各专业学会担任职务。现有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其中省级6个)。亚专业设置齐全,脑科综合实力稳居湖北省前列。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抗疫先进集体、全国抗疫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招贤纳才


01


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龄不超过30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02


招聘岗位信息表


03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护理工作,有志投身护理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以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或同类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17:30,报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填写《长江航运总医院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详见医院官网https://www.chzyy.com.cn/),附本人身份证、目前所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申请通过公布的邮箱(3155277008@qq.com)进行投递。邮件标题以“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表,或未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和提交附件,或未按照邮件标题要求投递报名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7日17: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05


考核和资格复审


采取“理论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或技术技能水平。


1.理论测试为现场回答考官提问,理论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到70分的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未合格的不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2.技能测试为现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到70分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未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合面试情况,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确定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06


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07


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面试情况、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录用声明,该空缺岗位由医院另行研究是否补充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另行通知。


08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9


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咨询电话:027-82451860。


监督电话:027-82451663。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