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用人需求,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更高的医疗技术水平服务好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随州市中心医院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拟计划岗位数21个,具体岗位详见《随州市中心医院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随州市中心医院文帝院区(曾都区文帝大道8号)敬业楼402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22--3252194。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考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按照岗位报考条件自行下载并填写《随州市中心医院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考生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要求清晰可识别):
(1)《报名表》(一式三份),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在《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需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委托他人报名的考生,除了提供以上报名材料,还需提供《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一份,以及考生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
3.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市中心医院提出调整申请,市卫健委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门户网站公布调整情况。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30的岗位,将在面试前另行设置笔试环节。
4.有关说明: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笔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30的岗位将加设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专业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笔试阅卷后,由市卫健委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线在市卫健委和市中心医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潜力等。
(二)按照《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若未加设笔试,则全部直接进入面试。涉及岗位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比例和计划执行。
(三)面试前在人社部门官网或市卫健委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核减岗位。
(五)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7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设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若加设笔试,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后,得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另行安排加试。
若未加设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得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对成绩相同者另行安排加试。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和市中心医院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市中心医院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市中心医院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卫健委审定,在市卫健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健委报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市中心医院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中心医院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市卫健委和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随州市中心医院咨询电话:0722--3252194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22--3596560
监督电话:0722-35966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