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科技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为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全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含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资源论证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的岗位、人数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6.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和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专业。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应届毕业生,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的专业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的专业报考。
3.年龄。应聘人员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cwrpi.com)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送应聘资料到指定邮箱的方式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武汉长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扫描件。
(2)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者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校核实盖章的各学历阶段学科总成绩扫描件。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7)相关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人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务员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上述第(1)至(6)项为报名的必备材料,如有缺项,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第(7)项作为了解应聘人员的重要参考。应聘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压缩后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szybhkjgs@cwrpi.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如实报告直系亲属从业情况及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科技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开展资格审查。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在考试前安排对应聘者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委托长江委人才中心实施。考试地点设在湖北武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全部进入面试,并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若无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科技公司统一组织到具备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院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考察不合格的,告知考察对象。
(七)公示
科技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并报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审核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与补招
如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科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如递补,科技公司将通过长江水利网、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进行公布。
对首轮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再次招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应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定期查看长江水利网、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要求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者在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体检费用由科技公司承担。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拟聘人员入职后,薪酬福利按科技公司的有关制度执行。
六、咨询与监督受理方式
监督电话:027-84874172
考务联系电话:027-84450112
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也欢迎社会和考生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拨打监督电话。若提出投诉请求还应载明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