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据房县公安局工作需要,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2、男性,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无其他不适宜岗位的疾病,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质量指数(BMI)正常范围内;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义警、县内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涉黄赌毒违法记录的;
2.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差、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2、报名地点:房陵东大道47号房县公安局政工室五楼(517)办公室;
3、报名咨询联系人:钱燕13872824655
4、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役军人另携退伍证、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
5、笔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
1、笔试考试内容为闭卷,内容为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基本写作等。
2、面试内容为个人形象、语言交流能力。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考察标准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根据岗位性质每月2000-2700元不等,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2、考核工资根据岗位性质每月500-1500元不等;
3、层级工资根据层级化管理评定与晋升每月50-1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