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
最新公告!
郧阳拟在全区范围内
设立5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执法监督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设立5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和选聘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范围
郧阳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范围
郧阳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设立和选聘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设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和影响力,具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3.热心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当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无刑事违法记录。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2.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无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拘留、严重失信记录等;
4.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行政执法领域业务,依法履行职责,严守相关保密规定;
5.善于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6.自身有条件参加、所在单位支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工作职责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主要职责
1.向行政执法机关反映行政执法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2.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协助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查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3.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4.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涉及企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
5.宣传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知识,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调研等活动;
2.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记录、提供发现的问题线索;
3.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问题线索,提出监督建议;
4.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5.应邀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者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6.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
7.办理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设立和选聘程序
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设立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定的原则,采取自荐报名和单位推荐等方式开展。
(一)发布公告
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通过“郧阳网”等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发布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二)自荐报名和单位推荐
1.自荐报名。自荐单位和人员填写《郧阳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监督员自荐表》(见附件1、2),加盖单位印章后于11月10日前将自荐表和自荐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荐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PDF文本报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电子邮箱。
2.单位推荐。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有关部门推荐。
(三)审核公示
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区科技经信局、区工商联、区营商办对提交的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监督员自荐(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行业领域覆盖面、区域辐射面、履职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监督员初步名单,并在“郧阳网”、“法治郧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日。
(四)授牌聘任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监督员,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授牌和颁发聘书,每届任期3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被确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企业,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参加课题研究、案卷评查、专家论证、授课等可以按有关规定领取劳务费用;没有相关规定的,不支付工作报酬。
联系人:王晖;联系方式:0719-7221668;电子邮箱:yyqzfjd@163.com。
附件:
1.郧阳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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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郧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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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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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郧阳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姜双双
责编/何虎啸
审核/王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