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6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
本次选调(聘)共8家市直机关四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层次职级20个计划和14家事业单位管理九级(专技十一级)及以下岗位等级19个计划。具体详见《潜江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潜江市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经费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②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5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有2年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④具有公开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⑤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⑥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⑧符合公开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市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聘用情况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⑥尚在试用期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向选调(聘)单位提出报考申请,填报《潜江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潜江市2025年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4)(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蓝底照片)和个人承诺书(附件5),《报名推荐表》报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推荐或者同意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27日至9月4日到选调(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所填信息应与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记载信息一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2.资格初审。2025年8月27日至9月4日17:30,由各选调(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推荐表》上签署审核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反馈审核不通过理由。未经机关(单位)推荐的,各选调(聘)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初审结束后,选调(聘)单位将《潜江市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汇总表》或《潜江市2025年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6、7)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人事考试院统一向各选调(聘)单位发放笔试准考证。
公开选调(聘)期间,各选调(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值守,答复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商选调(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选调(聘)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选调(聘)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选调(聘)单位报告,由选调(聘)单位取消其选调(聘)资格。选调(聘)单位在选调(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周六)9:00-11:30
笔试地点:潜江市园林六小
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潜江市人事考试院现场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选调(聘)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潜江市党政加密办公系统发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备案登记表(人才引进人员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及选调(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一式两份,复印件经推荐单位审核后加盖党组章,由选调(聘)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工作程序: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选调(聘)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二,各选调(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选调(聘)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送审核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选调(聘)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通过潜江市党政加密办公系统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笔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五、考察
公开选调(聘)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聘)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潜江市党政加密办公系统发布。
考察由各选调(聘)单位组织,应于2025年10月上旬前完成。
六、研究确定
选调(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聘用)人员。确定拟任职(聘用)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选调(聘)单位对拟任职(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查有实据不宜选调(聘)的,取消公开选调(聘)资格。
八、试用与调动
对拟任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选调(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