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助理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2024、2025年毕业且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的教学助理岗位有关信息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3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教学助理岗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并发送到指定邮箱:rscrc@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教学助理”。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含心理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采取函审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由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不再续签。教学助理聘期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于2025年8月23日前取得。
2.拟录用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同等条件下,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可优先录用。
4.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的,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终止劳动合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为本次招聘公告、相关通知、录用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0718-82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