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金湖街道拟面向我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1名,主要到从事基层统计调查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和创新精神;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接受经常加班、外出统计调查等工作;
3.具有大冶户籍;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统计类相关专业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7.具备招聘职位需要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金株大道1号)。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默静0714-8045100。
5.报名材料:
(1)《大冶市金湖街道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能证明户籍是大冶或在大冶长期居住的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17:30。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由金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组织开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并在大冶政府网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公安机关和纪律检查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健委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经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的视作自动放弃,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管理并进行年度考核。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的大冶市“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保障标准扣除根据规定应办理的社会保险项目后按月发放。
五、其他
本次招聘由金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政策、考务等事宜由金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