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竹溪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竹溪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9个(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限竹溪县户籍(含原籍为竹溪但现户籍在外的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
6.岗位一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岗位二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7.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8.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符合法律法规、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日的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竹溪县公安局大门左侧报名处;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人员需提供部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张1寸彩色照片(近期免冠照片);
(4)如实填写《竹溪县公安局202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笔试: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男子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二个项目。测评标准为:10米×4往返跑30周岁(含)以下≤13″4、1000米跑30周岁(含)以下≤4′35″。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毒检
集体组织体检和毒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因体检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涉毒检测项目。此外,以下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3.必须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竹溪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录用后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统一服装、标识。
四、薪酬待遇
(一)月平均工资收入2800元(含个人社保缴纳部分),并根据其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二)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1000余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三)聘用期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特别提醒
(一)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如因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通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动,请及时关注竹溪警方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项,由竹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9-2846517、18772947226
请于工作日内拨打:(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