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北省“双高”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中国车谷”武汉经开区职教园区,内设有8个二级院部,开设高职专业34个,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5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国土学院外聘专技人员应聘信息登记表2021年版,请到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官网的职能部门人事处网页中下载专区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岗位设置条件和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招聘资格,不开展后续流程。
(二)资格复审
考生到校参加笔试时,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生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笔试考核;线下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的要求,考生须提供相应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4.上述材料按报名表(国土学院外聘专技人员应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做好排版和按照顺序装订,前往笔试指定地点进行材料线下复审。
5.报名人员与本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表须备注并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线下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信息)。
(三)考核环节
专业教师岗考核采用笔试与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
1.笔试考核。笔试以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思想素质、文字表达、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考核分为无学生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考核均为100分,考核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试讲考核。专任教师岗需要根据学校指定专业知识内容开展无学生课堂知识点试讲,试讲环节以现场模拟课堂讲课方式(无学生模拟课堂讲课10分钟)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教学效果、教案规范、职教理念等。
(2)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长10分钟,现场回答三道题目,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
(1)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①校企合作岗位不进行试讲考核。
②专任教师岗位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1:5进入结构化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③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取试讲分数高者。
(四)心理测试
以上机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将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五)体检与考察
对于与通过以上测试且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递补情形
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以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专任教师薪酬执行学校同等岗位待遇标准执行;校企合作管理岗薪酬按3500元/月标准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按武汉市经开区标准缴纳社保。
八、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学院人事处张老师)
17786437942(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
2.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监督电话:027-84730276(学校纪委办)